简介

什么是产前检查复查?

  中、晚期妊娠按围产期产前检查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诊,如发现异常应增加检查次数,以便及早发现并治疗高危妊娠。

治疗

  治疗:

  1.能继续妊娠,无高危妊娠因素者——

  (1)确定下次产前检查随访日期。

  (2)注意睡眠时左侧卧位。

  (3)注意营养和休息.避免性生活过频;进食富含维生素、蛋白质及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牛奶、瘦肉、鲜鱼、蛋、各种蔬菜、新鲜水果、豆类等。

  (4)避免接触放射线及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毒物。

  (5)自数胎动,一次1小时,每天早、中、晚各1次,须固定时间,正常时胎动每小时应为3~5次。

  2.有高危妊娠因素,但能继续妊娠者——

  (1)同上述“1”中各项。

  (2)治疗各种妊娠期并发症及合并症,并及时复查。

  (3)加强胎儿监护,如胎盘功能测定、胎儿成熟度测定、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测定等。

  (4)若病情严重或门诊治疗无效,应及时住院治疗。

  3.有高危妊娠因素不能继续妊娠或胎死宫内者,应住院引产。

临床表现

  1.停经时间,确定孕周。

  2.询问有无特殊情况,如头痛、眼花、水肿、阴道流血、胎动异常、腹胀或腹痛、心悸或夜间不能平卧等。

病因

暂无

诊断

  诊断检查:

  [体检要点]

  1.测量血压、体重血压不应≥140/90 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体重每周增加不能超过0.5 kg。

  2.测量宫高及腹围

  正常宫高值在妊娠图上应在第10~90百分位间。

  3.检查胎方位、胎先露及其衔接情况

  正常应为头先露;听胎心音,正常值为120~160次/分。

  4.观察有无水肿及其程度水肿程度以“+”表示:若踝部及小腿有明显凹陷性水肿,经休息后不消退者,以“+”表示;水肿延及大腿,以“++”表示;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以“+++”表示,全身水肿或伴有腹水者,以“++++”表示。

  [辅助检查]

  1.B超检查,包括胎儿双顶径、胸径、腹径、胎先露、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量、胎心次数,妊娠18~20周应进行胎儿畸形超声筛查。检查在孕20周后进行,若无特殊情况,在孕晚期再复查一次。

  2.在孕晚期(约孕28~30周时)复查肝肾功能及血常规情况。若有异常,应在治疗后及时复查。

  3.每次产检均复查尿常规,注意尿蛋白及尿糖情况。

  4.妊娠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50 g葡萄糖粉溶于200 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值≥7.8 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75 g葡萄糖耐量试验(0GTT)。

  5.孕30周后可做胎心监护激惹试验(NST),有反应型图形为正常。

  6.利用胎儿电子监护仪及B超联合检测胎儿缺氧情况,5项指标包括:无应激试验(NST)、胎儿呼吸样运动(FBM)、胎动(FM)、胎儿肌张力(FT)及羊水量(AFV)。每项2分,满分10分。评分及预测和处理原理。

  7.胎盘功能测定:孕妇尿雌三醇(E3,24小时)≥12 mg或持续升高为正常;8-12 mg或突然下降30%~50%为胎盘功能减退;<8 mg为胎盘功能严重不全;<4 mg=”;”; e3=”;”; 36=”;”; 41=”;”; 40=”;”; nmol=”;”; l=”;”; e=”;”; c=”;”;>15为正常;10~15为警戒值;<10为危险值。血清胎盘生乳素(HPL)妊娠中晚期持续低于4 mg/L或突然下降50%,为胎儿危险信号。

  8.胎儿成熟度检查:除计算胎龄、测宫高、腹围及B超测定胎儿大小外,还可住院行羊膜腔穿刺抽羊水进行检测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或泡沫震荡试验,了解胎儿肺成熟度。

  9.胎儿先天畸形及遗传性疾病检查:于孕早期通过检测孕妇血清学检查指标β—HCG和妊娠相关蛋白A(PAPP—A),并结合超声检查胎儿颈项部透明层宽度(NT)筛查唐氏综合征,检出率达85%~90%。孕中期用三联法筛查唐氏综合征,即甲胎蛋白(AFP)、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和游离雌三醇(μE3),根据孕妇生物年龄和孕龄等情况计算出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度。对于高危孕妇可在孕14~20周行羊水穿刺,或在10~13周行绒毛穿刺取样,做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孕14~22周检测孕妇血清AFP,筛查胎儿神经管畸形,敏感性为90%。

  [诊断要点]

  1.无特殊主诉、体检无异常、胎儿发育正常、B超及NST检查正常、复查肝肾功能血尿常规无异常发现者,为正常妊娠。

  2.以上检查有异常发现者为高危妊娠,如臀位、孕妇贫血、肝肾功能异常、B超发现胎儿畸形、NST检查为无反应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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