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胎龄儿如果不能实现追赶生长,应该如何治疗?

小于胎龄儿是导致我国儿童和青少年身材矮小的一个重要病因。约有 10% 的小于胎龄儿出生后未能充分追赶生长,最后导致成年期矮身材。如果小于胎龄儿 2 周岁后,未出现明显的追赶性生长,身高仍然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就可以考虑用生长激素治疗。生长激素治疗可以使患儿在儿童早期实现追赶性生长,在儿童期维持正常的生长,并达到正常成人的身高。研究表明:有部分小于胎龄儿,成年后患高脂血症、冠心病的危险性增加,用生长激素可改善脂代谢,减少冠心病的发生。生长激素还可以促进这类孩子的脑功能发育,改善智力,使颅、面部生长趋于正常。身 高增长的同时,手长、脚长和髋宽也增加,使人身材匀称。 关于何时应用生长激素的问题,美国 FDA 推荐 2 岁还没追赶回来的 SGA 患儿就可以开始生长激素治疗了;在欧洲规定,患儿超过 4 岁,且身高小于 -2.5SD 可以开始治疗。在我们国家,目前建议超过 4 岁,且身高仍低于 -2SD 的 SGA 儿童应该接受生长激素的治疗。一般来说,治疗开始得越早效果就越好。 所以,SGA 的患儿从出生起就要密切监测生长发育的指标,争取在追赶期达到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的平均身高。如若发现孩子身高增长一直未追赶、生长 速度还放缓的情况应及时就诊,请专业医生制定对应的治疗方案,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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