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咨询要点:诊断和危害

一、什么是妊娠糖尿病? 1.准确表达是妊娠合并糖尿病,包含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 2.一种是过去就有糖尿病,如1、2型糖尿病患者怀孕;另一种是怀孕后出现血糖升高。不过因为一些孕妇缺乏体检习惯,孕妇也分不清楚究竟是过去有还是怀孕后有。 3.2型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正常血糖:3.9-6.11 mmol/L 有糖尿病症状(三多一少),并且随机血糖≥11.1mmol/L 随机血糖是指就餐后任意时间的血糖值,典型的糖尿病症状包括多饮、多尿、烦渴和无其它诱因的体重下降。 空腹血糖≥7.0mmol/L 空腹状态定义为至少8小时内无热量摄入。(监测前八小时水米不进) 糖耐量检测2小时血糖≥11.1mmol/L 符合上述标准之一的患者,在次日复诊仍符合三条标准之一者即诊断为糖尿病。需要在不同时间段重复监测。 糖尿病和葡萄糖耐量受损(IGT):糖耐量监测小时血糖≥7.8mmol/L,但〈11.1mmol/L。 空腹葡萄糖受损空腹血糖≥6.1mmol/L但〈7.0mmol/L。 糖耐量检测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一种葡萄糖负荷试验,用以了解胰岛β细胞功能和机体对血糖的调节能力,是诊断糖尿病的确诊试验。正常人进食糖类后血糖会暂时升高,0.5~1小时后升到最高峰,但不超过8.9mmol/L,2小时后回到空腹水平。 检测方法:实验前三天,正常饮食,停用各种会影响血糖的药物等。(其实比较难做到)监测前在无摄入任何热量8小时后(晚上十点禁食水),清晨空腹进行,口服含有无水葡萄糖粉75g的糖水250ml。儿童则予每公斤体重1.75g,总量不超过75g。糖水在5分钟之内服完。这些听从检验室安排就行。 服用糖水前,空腹监测血糖;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于服糖前和服糖后半小时、1小时、2小时、3小时分别在前臂采血测血糖。 也建议病人,特别是血糖有异常的病人,同时监测胰岛素分泌情况。 4.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静脉血糖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血糖检测值>5.1mmol/L,可明确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在妊娠24-28周,以及28周以后就诊时需要行75克葡萄糖试验。正常情况下,空腹以及服糖以后一小时、两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如果这三个时间点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者是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二、妊娠糖尿病危害大不大? 这要根据血糖水平和自身的体质状况。 1.实际上,随着全球范围内糖尿病发病率不断升高以及妊娠期代谢性疾病筛查的普及,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数量正逐年上升,发病率不低。 2.妊娠合并糖尿病会不同程度增加母胎相关疾病的发生风险,如自发性流产、胎儿宫内窘迫、胎儿畸形、子痫前期、新生儿脑病、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同时还会增加新生儿远期肥胖及2型糖尿病的发生。 3.特别是怀孕早期血糖控制更加重要,有研究表明妊娠前10周糖化血红蛋白(HbA1c)数值高,容易出现子代先天畸形风险,如无脑儿、小头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和尾骨退化异常等。所以血糖控制好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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