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药物治疗的减停注意事项

癫痫患儿经过规则抗癫痫治疗持续无发作 2  年以上,即存在减停药的可能性。规则减停抗癫痫药物后,60 ~ 70% 可以实现无发作。减停抗癫痫药物时,1)需仔细评估停药后复发风险。2)减停药时机应个体化考量,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癫痫发作和癫痫综合征类型,病因,脑电图表现,生长发育时期,患儿或家长的愿望。

儿童良性癫痫伴中央颞区棘波( BECTS )年龄依赖,多数患儿 5 -10 岁发病。预后良好,几乎所有病例在 16  岁前缓解。儿童失神癫痫年龄依赖,一般 4 -10 岁起病。预 后 良 好 , 常 在 12  岁 前 缓 解 。 症状控制后 2 年可考虑减停药。青少年肌阵挛癫痫( JME )对药物治疗反应好,但多数患儿需长期治疗,停药后几乎一定会复发。脑部器质性病灶所致的症状性癫痫适当延长用药时期。 脑电图表现是判断减停药时机的重要辅助指标。减停药物过程中脑电图异常放电明显,一般应暂缓减药 1 ~ 2 年;多数癫痫患儿需要脑电图完全无癫痫样放电再考虑减停药物,而且减药过程中 需 要 定 期 ( 每 3 ~ 6  个月)复查脑电图 。青春期体格快速发育,心理及内分泌状况波动较大,减停药后复发风险增加,尽量避免这一时期减停药,同时需结合综合征和病因综合考虑 。

减停药过程中再次出现癫痫发作,应当将药物恢复至减量前一次的剂量。

完全停药后仍需长期随访 , 特殊情况下至少随访 2 年。

减量期间复发者应停止减量,评估复发原因及诱因,注意是否存在某种特发性癫痫可能性,或因不良生活方式诱发,一般应恢复原药量继续治疗。停药后短期内出现癫痫复发,应恢复既往药物治疗并随访。停药 1  年 后 出 现 有 诱 因 的 发 作 可 以 观 察 ,注意避免诱发因素,可以暂不应用抗癫痫药物;如有每年 2  次以上的发作,应 再次评估确定治疗方案。

相关医生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