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保险

高血压并发症保险

适用于0-65周岁的用户

保障3大高血压并发症,最高赔10万

  • 脑中风后遗症
  • 终末期肾病
    (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0,000元
  • 急性心肌梗塞
  • 保障期限
    1年
  • 适用人群
    成人、儿童
  • 脑中风后遗症
  • 终末期肾病
    (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100,000元
  • 急性心肌梗塞
  • 保障期限
    1年
  • 适用人群
    成人、儿童
为什么要购买高血压并发症保险?
高血压并发症的危害
  • 脑中风后遗症

    高血压患者发病率是普通人的7倍

    脑中风会导致瘫痪(半身不遂)、半侧肢体障碍、肢体麻木、偏盲、失语等,给患者身心带来很大的伤害

  • 终末期肾病

    高血压患者中约1/3会出现肾脏病变

    严重肾脏衰竭会导致肾透析,人工透析按照1周透析3次计算,一个月共透析13次,仅透析治疗费用大约是5200元/月

  • 急性心肌梗塞

    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肌梗塞患病率是普通人的7倍

    高血压患者急性心机梗塞发病率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可并发心率失常,休克或心力衰竭,常可危及生命。

保障方案
保障项目保障额度保障期间
脑中风后遗症10万1年
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急性心机梗塞
产品特色
  • 最高赔付10万

  • 不限人群门槛低年龄广

  • 确诊即赔
    一次性及时到位

  • 专门针对高血压高发并发症设计

坚持测量血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由众安承保并负责理赔

众安保险是由蚂蚁金服、腾讯、中国平安等知名企业发起成立。是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承保和理赔服务,给用户更好的福利和体验。

常见问题
Q :
该款产品具体承保那些高血压并发症责任?认定标准如何?
A :
该款产品保障高血压并发症所导致的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及急性心肌梗塞等三种并发症,具体认定标准内容请参见保险条款描述,感谢您的支持。
Q :
什么是等待期?
A :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观察一小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将不会获得赔付。这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明知马上发生保险事故而投保,这样会损害其它被保险人的利益。众安高血压并发症保险的等待期只有30天,在下一年度您连续投保时将不会重新计算等待期。
Q :
请问这个保险需要体检吗?
A :
此保险产品为针对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慢性病患者的专享保险,被保险人应为65周岁以下,能正常工作或生活、正在进行高血压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不需要进行体检,请您在投保时如实填写健康告知,感谢您的支持。

投保须知

1. 被保险人年龄:被保险人为65周岁 (含)以下,能正常工作或生活、正在进行高血压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投保人需对被保险人有投保利益。

2. 等待期: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等待期为30天,详见条款。

3.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5万或者10万,根据投保时选择的额度,分别对应不同保费。

4. 本产品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

5. 确认购买本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及同意接受本《保险须知》和《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慢病并发症保险条款(A款)》,尤其是对其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重大事项。

6. 保单形式: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投保份数:每位被保险人最多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8. 受益人:本保险的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9. 本产品责任免除为:

任何罹患下列疾病,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在承保之前(连续投保以首次投保为准)已诊断罹患如下类型疾病的:

1)除高血压、糖尿病之外的其他血液或血管系统疾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管炎、脉管炎、白血病等;

2)脑、心脏、肾脏的其他慢性疾病:如短暂性脑缺血、冠心病、心瓣膜病、心脏炎症、心肌梗塞等;

3)恶性肿瘤、脑部的良性肿瘤等;

4)其他未告知的能单独导致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心肌梗塞的疾病。

(二)被保险人在承保前(连续投保以首次承保为准),已经发生过下列情形的:

1)肢体麻木等感觉异常、嘴歪眼斜、各类肢体或肌肉运动功能的异常或丧失、语言功能异常;

2)心悸、发绀、胸痛、心绞痛、持续性的心房颤、心力衰竭;

3)蛋白尿、氮质血症、已开始或医嘱已通知进行肾透析治疗;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四)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七)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或者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糖尿病或高血压并发症;

(八)被保险人殴斗或因受酒精、毒品及管制药物的影响导致的糖尿病或高血压并发症;

10.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达成保险合同及审核理赔申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同意向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身份信息、联系信息、血压血糖测量数据等。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1. 如需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请联系众安保险客户服务热线:1010-9955.

保险条款

分享

微信咨询

价格¥399.00立即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