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能不能赔?


最近收到很多旁友留言问能不能带病投保、要不要如实回答健康告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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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大同小异,小薇就专门来回答这类问题。


首先,带病是否可以投保?

保险是一个逆选择很严重的产品。


简单地说就是保险公司希望健康的人购买,而健康的人大多不会着急考虑买保险;而身有疾病或略有不适的人会主动考虑保险,但保险公司又不希望这类人群购买。


因此,就出现了带病投保这种很常见的情况,那么带病投保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但是需要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对于带病投保的处理办法

1、正常承保


告知的事项对投保的影响不大,保险公司会给出正常投保的结论。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加费承保


已有病史增加了以后罹患重疾的风险,需要用比普通人高的费率进行承保,费用增加一般为20%(不一定就是20%,也有20%以内的),之后出险是完全可以进行理赔的。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承保结果。


3、责任免除


某一部位或器官罹患重疾的风险很大,不过其他的脏器还好,这时通常给出除外承保的结果。也就是说除外的器官或部分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延期承保


目前健康状况不明,需要一定时间观察,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


5、拒绝承保


保险公司在核实了提交的资料后发现风险超过了公司的承受范围,这时就会拒保。


什么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告知形式就是填写保单中的健康调查问卷),以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如实告知后,如发生保险事故,你占据主动,保险公司不得再以你投保时的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拒绝赔偿。未如实告知,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占据主动,保险公司可以以你隐瞒了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影响了保险公司作出的承保决定,从而拒绝赔偿,且不退还已交保费。


带病投保只要超过两年 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根据不可抗辩条款,带病投保只要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放心吧~


真的是这样吗?


不可抗辩条款


即“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年的不可抗辩期是《保险法》规定的,为了保护投保人,但这并不是鼓励带病投保。


很明显,患病的要求一定是生效后首次发病,即使隐瞒投保,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就诊记录,病例资料的归档已经很OK,2年后也会因为不是生效后首次发病而不符合理赔要求而被拒绝赔付。


你买保险是为了转移或分散风险,买一份保险,还提心掉胆,为今后可能的理赔埋下拒赔的风险,有何意义?买了与不买,有什么区别呢?



小薇总结 

好了,讲了这么多,大家应该已经了解,带病投保是可以的,但是要「如实告知」。

在购买保险时,如果不想给未来的索赔埋下隐患,对过往的病史一定要做到「如实告知」。也希望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听信某些不负责任代理人的“传言”,曲解「不可抗辩条款」的真实内容,认为即使不如实告知,投保两年之内保险公司未能查证投保人的过往病史,就必须给于赔偿。

如果不进行如实告知,保险代理人依旧会赚得同样的佣金,但留下的所有隐患都是投保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