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什么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

  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1,扑热息痛)是常用的非处方解热镇痛药。这类药物品种繁多,口服自胃肠道吸收,30~120 min血浆浓度达峰。90%的药物在肝脏内与葡萄糖醛酸和硫酸根结合,经尿液排出,仅2%~4%的药物经肝内细胞色素P45。混合功能氧化酶系统代谢,成为有毒的中间代谢产物,产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可与体内谷胱甘肽结合而解毒。

治疗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治疗概要: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要给予可提供巯基的药物。按一般药物中毒处理原则治疗。使用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解毒药。调节水、电解质失衡,静脉给予全肠外营荠,补充维生素K和新鲜血浆等。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详细治疗: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治疗

  1.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治疗原则

  减少对乙酰氨基酚的继续吸收;给予可提供巯基的药物如N一乙酰半胱氨酸(NAC);对肝功能衰竭者加强支持治疗。

  2.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对症处理措施

  按一般药物中毒处理原则治疗,立即洗胃和对症处理;洗胃后进行适当导泻,促进毒物由肠道排出;但不得给予活性炭处理,因为活性炭可影响解毒药的吸收。

  3.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解毒药

  N2-乙酰半胱氨酸(N2aceryleysteine,NAC)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解毒药,能维持肝脏中谷胱甘肽的浓度,促使对乙酰氨基酚中间代谢转化。口服NAC最好在4~8 h之内给药,12 h内给药疗效满意,>24 h疗效较差。用法:20%乙酰半胱氨酸溶液口服或鼻侧,第一次140 mg/kg,以后每4 h服70 mg/kg,共服17次(68 h)。病情严重者可采用静脉给药,首剂140mg/kg,以后每4 h静脉注射70mg/kg。共12剂。总量980 mg/kg。NAC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直到用药16 h后对乙酰氨基酚血药浓度降到25 mg/L为止。还可以给予谷胱甘肽,增强肝脏解毒功能,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次300~600 mg,每日1或2次。

  4.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综合治疗

  调节水、电解质失衡,静脉给予全肠外营荠,补充维生素K和新鲜血浆以纠正凝血功能;对已有肾衰竭者加强支持疗法,如血液透析或血液漏过,代替肝脏行使解毒功能,以创造较好的肝细胞功能恢复环境。

临床表现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临床表现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临床过程可分为四期:

  第l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服药后12~24 h,厌食、恶心、呕吐、腹泻、出汗、苍白、周身不适、精神不振、肝功能正常。轻度中毒者经历此期后可逐渐痊愈。

  第2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24~72 h,进入潜伏状忐,上述症状已减轻,但出现肝脏损害症状。右季肋部疼痛。转氨酶升高,血清酶异常,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经治疗后,许多患者肝功能渐恢复正常,病情稳定和好转。部分患者病情进展到第3期。

  第3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72~96 h,肝脏损害达高峰,以肝细胞坏死表现为特点。出现肝细胞性黄疸,凝血时间明显异常,低血糖,出血倾向,渐入肝性昏迷、肾功衰竭、心肌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恶心、呕吐症状可再度发生。无尿和昏迷提示预后不良。

  第4期对乙酰氨基酚中毒:7~8 d,病情逐渐好转或痊愈或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发生DIC、并发败血症加重病情,甚至死亡。

病因

  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中毒机制

  当此类药物过量时,其代谢中间产物使体内谷胱甘肽消耗殆尽,最终未结合的代谢物与肝细胞蛋白质结合,导致肝细胞坏死。同样机制也可引起肾脏损伤。药物体内清除半衰期1~3 h;当药物过量时,可延长至12 h以上。成人一次口服6~7 g,儿童摄入150~200 mg/kg,即可产生肝毒性作用。

诊断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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