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洪建国、鲍一笑专家的文章:重视儿童哮喘的规范化诊疗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20年来我国儿童哮喘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2010年全国城市14岁以下儿童哮喘的累积患病率达到3.02%,部分地区的患病率超过7%,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1]。但我国儿童哮喘的总体控制水平仍然不甚理想[2],儿童哮喘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社会问题。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在2008年修订了"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3],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临床推广,在指导临床医生规范诊疗儿童哮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国内外儿童哮喘的诊治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尤其体现在对儿童哮喘本质的认识和具体诊治方案等方面[4],因此有必要对2008年版儿童哮喘指南进行适当修订,使之与时俱进,更利于规范儿童哮喘的管理,提高儿童哮喘的控制水平。为此,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在2015年初启动了儿童哮喘指南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16年版)[5]"(以下简称新版指南)主要根据我国儿童哮喘的诊治现状,国内外临床研究进展,并参照国内外相关指南和共识而制定。新版指南的修订历时1年,共进行了4次集体讨论,并广泛征求全国儿科呼吸专家意见,先后收到120余条修订意见,充分体现出集思广益、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新版指南在注重科学的基础上,强调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010年完成的我国第三次城市0~14岁儿童哮喘的流性病学调查,提供了一份较全面的我国儿童哮喘诊治现状基本资料。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我国儿童哮喘的诊断率较10年前有明显提高,但是仍有接近30%的儿童哮喘未能得到及时诊断[1],表明诊断不足仍是我国儿童哮喘管理中应该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儿童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于临床诊断为主,尤其是对于幼龄儿童,不但缺乏可靠的、量化的客观诊断指标,而且对于该年龄段儿童哮喘诊断的认识不足。新版指南在对原有儿童哮喘诊断标准进行了部分文字表述修改的基础上,明确了此儿童哮喘的诊断标准适用于各年龄阶段的儿童,即儿童哮喘仅有一个诊断标准。同时基于儿童哮喘在不同年龄段所具备的特点,并与国际上主流哮喘诊治指南的分类保持一致[6],新版指南将儿童哮喘的年龄段划分为≥6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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