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诊断标准与分型的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与国际糖尿病联盟(IDF)糖尿病专家委员会于1999年先后正式认可了美国糖尿病学会(ADA)1997年对WHO 1985年糖尿病诊断标准与分型修改的建议,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于1999年10月委员会议也通过我国正式采用这一新的诊断标准与分型(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中国糖尿病杂志,2000,8(1):5-6)新诊断标准与分型与WHO 1985年诊断分型比较主要修改点如下。1.糖尿病空腹血糖(FPG)诊断水平由原来的≥140 mg/dl(7.8 mmol/L)降为≥126 mg/dl(7.0 mmo1/L)。餐后/服糖后2 h血糖(2h PG)诊断水平不变,仍为 ≥200 mg/dl(≥11.1 mmol/L)。www.yihu.com≥110 mg/dl(6.1 mmol/L),但<126 mg/dl定为“空腹血糖损害” (Impaired Fasting Glycamia,IFG)与糖耐量损害(IGT)同为早期的血糖稳态改变。
3.取消胰岛素依赖型(IDDM)和非胰岛素依赖型(NIDDM)的名词,统一用1型糖尿病(Type 1DM)和2型糖尿病(Type 2DM)。
www.yihu.com和IFG反映由血糖正常到糖尿病的过渡阶段,不作为独立诊断。
5.取消营养不良性糖尿病(MRDM)的诊断,其中胰腺钙化结石糖尿病则归类于新分类的特殊型。
6.妊娠糖尿病(GDM)保留,但仅限于妊娠期内第一次确定的糖尿病或IGT,不包括妊娠前已诊断糖尿病者,后者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7.新分型将病因明确的糖尿病包括继发性糖尿病等统一按“特殊型”归类。
8.新分型与诊断也反映了糖尿病发展的自然过程,由血糖稳态发展到临床糖尿病的不同阶段。 以上对糖尿病诊断分型修改的意义:(1)反映了1985年以来糖尿病领域的研究成果,如对某些MODY和线粒体基因突变等单基因遗传糖尿病的证实,对1型糖尿病临床前免疫异常,2型糖尿病发病前存在胰岛素抵抗状态,以及严格的干预治疗可以防止和延缓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等。这些信息使得对糖尿病的病因、自然病程的早期 改变、干预治疗对防止慢性并发症的作用等有了新的认识。新分型基本根据病因将糖尿病分为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其他特殊型和妊娠糖尿病4大类,之所以取消IDDM和NIDDM,就是避免由此给人只是按治疗特点,而不是根据病因分型的错觉。(2)降低了FPG诊断水平使之与2h PG诊断水平更趋于一致,WHO 1980年提出诊断糖尿病的FPG与2h PG截点(FPG 140 mg /dl,2h PG 200 mg/dl),主要是根据观察发生糖尿病微血管病变时血糖水平划分的,但此后20年发现FPG值与2h PG值并不完全一致,糖耐量试验FPG≥140 mg/dl者的2hPG 值均达≥200 mg/dl,但反之约有1/4 2h PG≥200 mg/dl者的 FPG未达到 140 mg/dl,说明确定FPG≥140 mg /dl截点所反映高血糖的程度重于2hPG≥200 mg/dl截点的血糖水平。因此根据对几组大数量人群发生糖尿病微血管并发症时血糖水平将FPG截点降为126 mg/dl,新截点与2h PG截点的血糖水平和发生微血管病变的情况更相符,因而可以单独用FPG作为糖尿病流行病学调查与对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的指标,因其简单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至于对IGT和IFG及糖尿病个体的诊断理想的还是同时测FPG与2h PG。(3)糖尿病新诊断标准与分型还包含了对糖尿病自然病程演变的分期,强调重视对早期糖耐量正常期和糖耐量损害期(IGT与IPG)的诊断与处理。
总之,修改后的糖尿病诊断标准与分型,有利于对糖尿病包括糖尿病高危人群的早期发现和诊断,最终目的还是希望通过对糖尿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治疗,包括早期的行为干预如合理的饮食与运动以及严格的血糖控制,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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